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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破产跑路,货款就彻底要不回来了吗?东莞企业债权人必看很多东莞工厂、贸易企业都遭遇过客户破产、老板跑路的困境,供货之后拿不到货款,公司人去楼空,不少供应商直接自认倒霉,认为钱已经彻底打水漂。但在东莞本地司法实践当中,客户破产跑路不等于债务直接消灭,只要程序操作得当,依然存在回款机会。 首先要厘清一个误区:公司破产,是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外清偿债务,并不是老板个人天然免责。很多经营者会混淆公司有限责任,以为公司倒闭跑路,股东就可以全身而退,实际上东莞法院大量判例中,符合法定情形,可以穿透公司主体,追究股东个人责任。 遇到客户跑路,第一步不要盲目上门纠缠、暴力催收,优先做信息核查。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该客户公司是否已经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确认有无破产管理人;再通过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档案、股东出资情况、有无终本执行案件、股权是否转让、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公私财产混同等线索。 区分两种核心情形:第一种,客户已经进入法院破产程序,此时核心动作是依法申报债权;第二种,客户只是停业、老板失联,没有正式破产,就要走起诉、强制执行,追加股东追责路径。 现实当中,普通货款属于普通债权,破产清偿顺序排在破产费用、员工工资社保、国家税款之后,如果企业资产很少,普通债权人大概率只能按比例受偿,甚至清偿比例为零,但这不代表不需要走法律程序。如果不确权、不申报,后续即便发现企业隐匿财产、股东需要承担责任,也会丧失维权基础。 东莞不少中小供应商吃亏,就是抱有 “反正拿不到钱就不起诉” 的心态,等到后续发现股东有房产车辆,却没有生效法律文书,错失追加追责的时机。面对客户破产跑路,及时法律确权,是后续一切回款的前提。 企业遇到货款纠纷,可以咨询张瑞山律师。联系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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