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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二手房卖方涨价反悔,起诉要求继续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不少东莞购房者遇到房东收定金之后,因为房价上涨直接毁约,此时很多人的第一想法:我不要赔偿,我就要这套房子,起诉强制要求卖方配合办理过户。但在东莞法院实务当中,并不是只要卖方违约,就一定能够判决强制过户,继续履行合同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首先,房屋本身必须具备过户履行条件。第一,房产没有被卖方另行卖给第三人,不存在一房二卖;第二,房屋没有被司法查封、没有高额抵押无法解押;第三,房产不存在政策限制过户情形,比如历史遗留问题、集体土地受限房产,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受理过户,这种情况下,即便起诉,法院也不会判决强制过户,只能判决解除合同,追究卖方违约责任南方+。

其次,购房者自身需要已经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是按揭购房,需要证明自己具备贷款审批条件;一次性付款的,要证明有足额资金可以支付剩余房款。东莞法院审理这类继续履行案件,会审查买方履约能力,如果买方自身无法完成付款,即便卖方违约,也很难支持强制过户的诉求。

起诉要求继续履行,非常关键一步,立案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提供担保,查封涉案二手房。一旦没有及时查封,卖方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并且完成过户登记,法律上第三方善意取得房屋产权,此时买方再也无法拿到房屋,只能变更诉讼请求,改成解除合同,主张赔偿定金、房屋差价损失。很多当事人忽略保全,最后钱房两空,维权难度大幅增加。

反过来,如果房屋已经不适合继续履行,比如已经被转卖、被查封,那么就只能解除合同,追究卖方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含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中介费、房屋市场差价损失。房屋差价损失需要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此作为法院裁判参考依据。

很多购房者不清楚,到底是起诉过户,还是起诉赔钱,两种方案诉讼请求完全不一样,一旦诉讼请求选错,开庭之后再变更,会耽误大量时间。建议起诉前,先调取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查清房产是否存在查封、抵押、转移登记,再确定诉讼方向。

二手房交易遇到卖方恶意违约,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张瑞山律师,联系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专业处理东莞二手房买卖违约、强制过户、定金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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