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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备注写 “往来款”,为什么东莞法院不一定认定为借款作者:东莞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在东莞民间借贷诉讼当中,很多当事人拿着银行转账记录起诉,转账摘要备注为 “往来款”,自认为钱转出去就属于借款,结果开庭时对方抗辩该笔款项属于合伙投资、合作周转资金,最后案件被驳回诉讼请求,这种情况在东莞各个法庭十分常见法制日报电...。很多人不理解,明明有真实转账流水,为什么赢不了官司。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成立有两个必备条件:第一是款项实际交付,第二是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也就是双方明确达成 “这笔钱是要归还的借款” 的约定,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中华人民共...。转账备注 “往来款” 属于模糊表述,仅能证明资金发生流转,既可以是借款,也可以是投资款、分红、货款、合作垫资、还款,本身不能直接等同于借款合意。备注仅仅是转出方单方填写,收款一方没有确认,不能单凭备注就直接锁定法律关系中国长安网。 东莞法院处理该类案件实行动态举证规则。原告提交转账凭证,完成初步举证。一旦被告抗辩属于合作资金、合伙投资,并且提交聊天记录、合作协议、分红记录、项目支出等初步证据,举证责任就重新回到原告这边,原告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 实务当中,不少生意伙伴之间,合作与借钱交叉发生,多笔资金互相流转,全部备注往来款。发生矛盾之后,各说各的,法官只能依靠全套证据链还原事实,不会仅凭一纸银行流水定案。在此提醒东莞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资金出借尽量备注 “借款”,避免使用往来款、周转款这类模糊词汇。如果已经备注往来款,就要在起诉之前尽快收集、固定借贷合意证据,不要贸然直接立案。 遇到备注往来款引发借贷纠纷,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民间借贷律师,梳理全部证据评估胜诉概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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