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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通事故做检验鉴定,哪些情况会启动?对出认定书时间有什么影响作者: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在东莞处理交通事故,很多当事人会遇到车辆被扣、告知要做检验鉴定,之后迟迟拿不到事故认定书。很多群众分不清,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做检验鉴定,鉴定流程会如何改变事故认定书出具时间,今天结合东莞各镇街交警大队实务,为大家讲清楚实务要点。 并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都需要检验鉴定。一般简单剐蹭、责任清晰,双方对事发经过没有争议,不需要做鉴定,交警完成现场调查,10 天之内就可以出具事故认定书。只有事故成因无法查清,需要借助专业技术手段还原事实,才会启动检验鉴定程序。 东莞实务当中常见需要鉴定的情形包括:发生人员重伤、死亡事故;怀疑车辆刹车、灯光等安全设施故障引发事故;需要确认肇事时车辆行驶速度;驾驶员酒驾毒驾需要血液酒精检测;事故痕迹复杂,无法通过肉眼判断碰撞过程。出现以上情形,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三日内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开展检验鉴定工作。 很多当事人会踩坑:误以为法律规定 10 日出认定书,超过十天就是办案违规。法律明确区分两种期限:10 日,是不需要鉴定案件的期限;一旦启动检验鉴定,10 日期限暂停计算,等全部鉴定意见确定生效之后,才重新起算 5 日,用来制作事故认定书12348...。 检验鉴定常规周期 30 日以内,案情复杂经审批最长 60 日。很多东莞当事人遇到人伤重大事故,从事故发生到拿到认定书,一个多月属于正常现象,不属于违法拖延。但是交警应当告知当事人正在开展鉴定,当事人有权了解鉴定进度。 鉴定报告出具之后,会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放弃重新鉴定,鉴定意见生效,交警就要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事故认定书。 提醒东莞的事故当事人,车辆被扣做鉴定不等于无限期扣车,鉴定意见确定 5 日内,交警就应当通知取回车辆。遇到交通事故纠纷,不清楚办案节点,可以寻求专业律师介入跟进案件流程。 张瑞山律师,联系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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