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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家必看|无书面合同,送货单 + 微信对账打官司,这些坑千万别踩


东莞工厂、贸易公司日常供货,很多合作都是老客户,出于人情与效率,不会签订买卖合同,每次供货出具送货单,通过微信完成下单、沟通、对账。等到客户拖欠货款,准备起诉维权的时候,才发现手里只有送货单和微信聊天记录,缺少正式合同,担心官司打不赢。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法庭大量办案经验,告诉大家:证据链完整,没有合同照样追回货款,但实务当中几个高频证据陷阱,很多商家踩坑导致败诉。

第一个大坑:微信证据只保存截图,删除原始聊天记录。不少当事人只复制有利对话截图,手机原始聊天记录已经删除。到开庭的时候,对方抗辩截图经过剪辑、断章取义,法院要求出示原始载体,拿不出原始手机完整聊天记录,微信对账记录直接不被采信。微信证据,截图仅作为副本提交,原始手机务必保留,千万不要清理聊天记录,条件允许可以对微信记录做公证固定证据。

第二个大坑:送货单只有普通员工签字,没有盖章,无法证明签字人代表公司收货。很多工厂送货,仓库普通员工签收,没有加盖公章,也没有留存该员工属于被告公司的证据。诉讼阶段,被告否认该人员是公司员工,不认可收货事实。仅有一张孤立送货单,没有微信对账、转账记录相互印证,案件就会陷入被动。遇到该情况,应当搜集社保记录、过往微信工作名片、历史交易转账记录,佐证签字人员职务身份,证明签收行为代表公司。

第三个大坑:微信账号身份无法锁定。微信昵称可以随意修改,如果聊天记录没有体现对方真实姓名、公司名称,对方当庭否认该微信属于自己,微信对账记录就失去证明效力。平时业务往来,建议保存对方微信名片,核对绑定手机号,聊天对话中多提及对方公司全称、人员姓名,锁定主体身份。

第四个大坑:忽视诉讼时效。货款纠纷诉讼时效三年,长期只口头催款,没有文字留痕,时间一久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再保护。催款尽量微信文字沟通,固定催款记录,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维权路径上,优先微信书面催告对账,补齐证据瑕疵;协商不成,整理全套证据,向东莞对应辖区法庭立案起诉,主张货款本金以及逾期付款利息。遇到证据残缺,建议提前让律师评估案件胜诉概率,避免盲目起诉。

张瑞山律师,执业证号 14419201110247756,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电话 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专业处理东莞各类买卖合同货款拖欠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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