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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无产权证房屋,没有房产证租赁合同就一定无效吗在东莞各镇街,大量厂房、商铺、自建房没有不动产权证,很多当事人存在一个认知误区:房屋没有房产证,签订的租赁合同必然无效。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法院大量厂房、商铺租赁判例提醒,判断租赁合同效力,看的不是房产证,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建设,租赁合同才会被认定无效;如果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仅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依然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东莞不少早期村集体厂房,早年已经完成报建审批,只是未完成确权办证,该类物业对外出租,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很多企业承租厂房时,只看有没有房产证,忽略核查规划报建材料,埋下巨大法律风险。一旦房屋属于未批先建的建筑,租赁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里面约定的租期、违约金、提前解约责任全部不能适用。但合同无效不等于可以无偿使用房屋,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法院一般支持出租人参照原租金标准收取房屋占有使用费。 实务当中,东莞厚街、虎门、长安很多老旧厂房,存在宅基地证,但后期私自加建、改建,加建部分没有规划审批,加建部分对应的租赁约定无效。房东不能仅凭宅基地证就认为房屋全部合法有效。承租人签约前,应当要求出租方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文件,而不是只看房产证。 如果诉讼阶段,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办完成规划许可手续,法院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对于承租方来说,签约前尽到审慎审查义务,是避免后续纠纷的关键。遇到无证房屋租赁纠纷,可以咨询张瑞山律师,电话:1371293116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官网www.zhangruisha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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