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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家属遇到亲人被刑事拘留关押在东莞看守所,第一时间都会咨询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希望当事人可以先出来,不用继续羁押。很多家属误以为只要花钱就一定可以取保,实际上取保候审有明确法定条件,并非花钱就能够办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满足下列四类情形之一,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这类案件情节较轻,量刑本身就不涉及有期徒刑实刑,社会危害性小,是东莞刑事案件中比较容易争取取保候审的情形。例如部分危险驾驶、情节轻微的小额经济犯罪,符合该条件,具备较高取保概率。

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是实务当中适用最多的条款,也是审查的重点。即便罪名对应的量刑是有期徒刑,综合考量案件情节、认罪态度、是否退赃退赔、有无前科、是否串供风险,如果办案机关判断释放之后不会再犯罪、不会毁灭证据、干扰证人,就可以取保。要注意,不是只要会判有期徒刑就可以取保,核心落脚点在于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暴力犯罪、累犯、团伙主犯一般很难满足该条件中华人民共...。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该情形属于人道主义考量,即便涉嫌较重罪名,只要没有社会危险性,重病、孕哺期妇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单纯生病,普通小病,达不到 “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标准,是不能以此为由取保。

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刑事拘留、逮捕之后法定羁押期限已经用完,但是侦查、审查起诉工作还没有结束,不能继续关押,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很多家属存在认知误区,取保候审不等于无罪,也不等于缓刑。取保候审只是不关押在看守所,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流程会继续推进,后续依然有可能起诉判刑。

同时还要清楚不适合取保的情形,按照公安办案规定,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严重暴力犯罪,一般不予取保候审,除非符合上面第三、第四项特殊情形中华人民共...。

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由嫌疑人本人、近亲属,或者委托辩护律师提交书面申请。取保有两种担保方式,提供合格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二选一。保证人需要和案件无牵连,有固定住处收入,具备履行保证义务能力;保证金起点一千元以上,具体金额结合案情确定。被取保人必须遵守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联系方式变动及时报备,办案机关传唤必须到案,不得干扰证人、毁灭伪造证据,违反规定会没收保证金,甚至重新收押。

在东莞,律师会见之后,可以结合案情梳理理由,向公安、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法律意见。37 天黄金拘留期,是申请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期。

东莞张瑞山律师,执业证号 14419201110247756,长期处理东莞各看守所刑事案件,熟悉取保候审申请、提请逮捕阶段法律意见递交等实务。联系电话:1371293116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家人被刑事拘留,可委托律师介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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