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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张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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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共有房产分割诉讼,高频败诉坑与执行过户实务

在东莞共有房产分割诉讼中,不少当事人虽然打赢官司,但拿不到补偿款,或者判决之后无法办理不动产过户;还有部分当事人因证据瑕疵直接败诉。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大量共有房产判例,解析常见败诉风险以及判决后的过户、执行操作要点。

一、容易败诉的几大情形

第一,共有基础条件不满足就起诉。共同共有房产,在共有关系没有丧失,又不存在重大理由的情况下,直接起诉分割,法院会驳回起诉。例如夫妻仍然共同居住、家庭关系稳定,单纯因为有矛盾起诉分割婚内共有房屋,大概率不被支持。

第二,产权份额证据缺失。只有房产证,无法证明实际出资,口头约定出资比例没有书面证据、转账没有备注购房款,对方不认可出资,法院难以认定份额,只能按等额共有处理,和当事人预期差距很大。合伙买房只口头约定份额,无协议、无聊天记录佐证,是东莞此类案件最常见的败诉原因。

第三,诉求设置不合理。直接请求法院把房屋实物分割,而房屋客观上无法独立分割办证,该请求会被驳回。起诉时没有考虑按揭贷款、抵押、居住权,判决生效后无法落地执行。

第四,房屋存在抵押、查封、案外人居住权。房屋有银行抵押、被其他案件查封,或者有生效文书设定居住权,会限制分割方案,可能无法直接拍卖或者过户。起诉前务必调取不动产登记档案,查清房屋权利限制。

二、胜诉之后:补偿款执行、房产过户操作

拿到生效判决书之后,分两种情形处理。第一种折价补偿:判决一方取得房屋,限期向其他共有人支付补偿款。若对方逾期不支付补偿款,可以向东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申请查封、拍卖案涉房屋,划扣对方银行存款。第二种拍卖分割房款,法院执行局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扣除税费、贷款后,剩余款项按照判决确定份额分配。

东莞已经开通不动产 + 法院协同平台,凭生效判决书、生效证明、协助执行通知书,可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过户,不需要对方配合签字。但需要留意,房屋有按揭贷款的,要先结清贷款或者经银行同意,才能完成过户登记。

三、律师实务建议

在诉讼阶段就提前预判执行可行性,不要只追求一纸判决。起诉时同步评估:房屋能不能拍卖、对方有无支付折价补偿款的能力、有无抵押查封。必要时立案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锁定房产,防止对方转移房产。

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东莞共有房产、合伙购房、继承房产分割纠纷。咨询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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