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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张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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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万江小产权房离婚分割:所有权不判,使用权与补偿怎么处理


在东莞万江,不少家庭购置小产权房用于自住。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这套房子往往是双方争议最大的财产。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万江法庭的办案经验说明:离婚诉讼中,法院不分割小产权房所有权,但可以处理使用权与财产补偿。

很多当事人混淆所有权与使用权。商品房有不动产权证,法院可以直接判决所有权归属,支持过户。而小产权房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所以东莞法院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任何一方。但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花钱购买,属于双方投入的财产利益,法院可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使用权益。

万江法院审理这类案件,首先审查房屋性质。如果是村委统建楼,有书面购房协议,出资流水完整,房屋并非明显违建,法院一般可以受理使用权分割。法院会结合子女抚养情况、双方居住条件、出资贡献大小,判决房屋由一方继续居住使用,使用方补偿另一方对应的房屋价值款项。补偿金额不是商品房市场价,法院会参考购房成本、装修投入、房屋现状、本地小产权交易行情综合认定。

反之,如果房屋属于未经任何审批的违法搭建,没有任何合同、报建材料,法院通常不会对房屋权益进行分割,双方只能私下协商。这类违建房屋随时面临拆除风险,离婚协议对房屋的约定也很难获得司法保护。

张瑞山律师提醒,离婚协议里约定小产权房 “所有权归一方” 的表述无效,应当写清楚使用权归属、补偿金额、付款时间、房屋拆迁权益分配。如果后续双方无法履行协议,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只能审查使用权和财产权益,无法确权。

万江小产权房离婚纠纷案情复杂,证据收集难度高,建议委托熟悉东莞家事审判规则的律师,制定诉讼策略,最大限度保障自身财产权益。张瑞山律师,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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