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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口头自认全责,事后反悔,还能推翻事故认定吗?发生交通事故后,现场口头承认全责,拿到事故认定书发现责任过重,想要反悔推翻,是否可行?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交通事故复核、诉讼案例,为大家讲解口头自认的证据效力以及推翻的条件。 首先明确:口头自认一旦记入交警询问笔录,签字确认后,就是交警定责的重要依据。想要推翻这份自认陈述,不能只靠口头说 “我当时说错了”,必须提供实质性证据。单纯事后反悔,没有证据支撑,交管部门不会更改责任认定。 能够推翻自认陈述的情形主要有几类:第一,有完整监控、行车记录仪视频,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违法过错,和之前口头自认内容明显冲突;第二,能够证明当时自认是受对方胁迫、诱导,并非本人真实意思;第三,笔录记载存在重大记录错误,和现场客观事实不符。仅仅是事后觉得赔偿金额太高,想反悔,不能作为推翻理由。 在东莞的交通事故复核案例中,当事人现场口头认全责,笔录签字后,后续拿出行车记录仪视频,证明对方闯红灯,交警才重新划分主次责任。如果没有视频、监控这类客观证据,仅凭当事人单方改口,复核申请基本都会被驳回。 张瑞山律师提醒,很多当事人容易混淆两个概念:现场口头自认,和民事赔偿阶段的自认。事故认定阶段,交警是依据全部证据综合判定责任,当事人陈述只是其中一项证据,不是唯一依据。但如果没有其他客观证据,口头自认的证明力会显著提升,直接左右定责结果。 事故发生后的正确操作:发生碰撞,先保护现场,拍照录像,固定两车位置、信号灯、路面标线。报警之后,面对交警询问,客观陈述事发经过,只描述车辆如何行驶、何时发现对方、采取了什么制动措施,不自行判断谁对谁错,不主动承认全责。 如果已经在笔录中自认全责,尽快收集客观证据,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机会仅有一次,材料准备需要充分。若复核失败,后续进入民事诉讼,也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请求法院不采纳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但难度更高。 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 14419201110247756,联系电话 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如需交通事故责任复核、损害赔偿维权,可预约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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