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法院裁判核心原则是什么很多东莞当事人咨询离婚抚养权案件时,都会陷入一个误区:谁收入更高,孩子就一定会判给谁。张瑞山律师提醒,东莞法院审理抚养权纠纷,唯一核心裁判标准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经济收入仅仅是众多参考因素中的一项,并非决定性条件。 《民法典》第 1084 条明确划分了不同年龄段子女的裁判思路,东莞各镇街法庭(莞城、东城、南城、厚街、长安、虎门等)审理离婚案件均严格适用该规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官综合对比双方抚养条件;年满八周岁,必须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在东莞本地家事审判实践中,法官首要审查子女现有生活稳定性。如果孩子长期跟随一方在东莞本地生活、就读学校固定、日常起居稳定,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改变现有环境。频繁转学、搬家、更换照料人,会被认定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很多案件中,一方收入更高,但长期缺位陪伴,孩子一直由另一方照顾,法院最终将抚养权判给长期照料一方,这在东莞大量判例中十分常见。 其次,法院会审查父母品行、有无不良嗜好,例如家暴、酗酒、赌博、吸毒等,一旦查实,会成为重大不利因素。另外,一方是否存在抢夺、藏匿孩子、阻碍对方探望子女的行为,东莞法院近年对此类行为重点否定,甚至可以出具人格权侵害禁令,藏匿子女的一方,争夺抚养权的败诉风险极高。 祖辈协助照料也是东莞法院的重要参考。东莞很多外来务工家庭,父母忙于上班,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长期接送、照顾孩子。若老人有时间、有能力持续协助照料,会作为加分项,但不能单独以此直接获得抚养权,抚养权主体仍然是父母。 张瑞山律师建议,准备起诉前,不要盲目转移孩子、拒绝对方探视。应当提前收集证据:日常接送记录、就医票据、学习资料、亲子聊天记录、工资流水、居住证明等。若正在东莞处理抚养权纠纷,可联系张瑞山律师,电话 1371293116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官网www.zhangruishan.com,专业处理东莞婚姻家事抚养权争议。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及庭审情况判断。 |
首页
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