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东莞法院统一适用)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时,申请人不用预交执行费!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法院在执行回款里面直接扣除;如果一分钱都没有执行到,就不收执行费。
执行费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无执行金额:每件50元~500元
有执行金额(货款纠纷适用):
≤1万元:每件50元
1万~50万部分:1.5%
50万~500万部分:1%
500万~1000万部分:0.5%
超过1000万部分:0.1%
举例
⚠️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不属于法院执行申请费)
评估费、拍卖费:查封房产、车辆、设备需要评估拍卖,评估机构会收费,一般需要申请人先行垫付;后续拍卖成交后,从拍卖款优先返还。如果财产流拍、无法处置,垫付的评估费大概率无法收回。
悬赏公告费:你申请悬赏征集财产线索,悬赏奖金由你自行约定承担。
律师费:委托律师代理执行案件,律师费由你和律师协商,不属于法院收费。
东莞实务提醒(针对你这个缺席判决货款案件)
立案线上提交材料即可,不需要去窗口交钱;
终本案件,因为没有执行回款,不会产生执行费;后续恢复执行,成功回款时才扣;
执行和解,只要回款到位,依然会按标准收取执行费。
如果你在东莞处理货款强制执行,可以联系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A座25层,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擅长货款纠纷强制执行、追加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