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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工厂未签劳动合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胜诉案例东莞制造业发达,厚街家具、虎门制衣、长安五金等大量中小工厂,用工量大。部分工厂经营者法律意识薄弱,认为只要按时发工资,签不签劳动合同无关紧要,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少务工人员遇到工厂拖欠工资、无故辞退时,才知道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很多员工自行申请仲裁,因为缺少劳动关系证据、错过仲裁时效,导致诉求无法得到支持。下面结合东莞劳动仲裁真实同类案件,讲解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维权要点。 一、案件基本案情陈某于2024年3月入职东莞长安某五金加工厂,岗位为操作工,双方口头约定月薪6500元,按月发放工资。工厂一直没有和陈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陈某购买社保。工资通过老板个人微信转账发放,考勤采用工厂纸质打卡登记。2025年2月,工厂订单减少,老板口头通知陈某不用再来上班,没有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也没有支付任何补偿。 陈某离职后,咨询律师了解到,用工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陈某收集证据:微信工资转账记录、车间工作照片、与老板沟通工作及辞退事宜的微信聊天记录、车间工友证言,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安仲裁庭提起仲裁。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裁决工厂支付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工厂在庭审中答辩:陈某是临时外包人员,不属于本厂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二、仲裁庭审理观点与裁决结果仲裁庭审理认为,陈某接受工厂管理,固定时间上班,从事工厂安排的生产工作,工资按月发放,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双方成立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厂主张双方属于外包关系,但是没有提交外包协议、承揽合同等证据予以佐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仲裁庭最终裁决:确认陈某与该五金厂存在劳动关系,工厂向陈某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68000余元。裁决生效后,工厂没有主动履行,陈某后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顺利拿到款项。 三、案件带来的法律启示
四、实务提醒员工维权时,尽量在职期间就保存好全部证据,不要等到被辞退之后再收集;一旦离职,尽快评估时效,及时提起劳动仲裁。对于工厂企业而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很高,一旦员工提起仲裁,大概率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还可能面临社保补缴、经济补偿金等其他赔偿,增加用工成本。 在东莞遇到劳动纠纷,可咨询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联系电话:1371293116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A座25层,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张瑞山律师长期处理东莞各镇街劳动仲裁、工伤纠纷案件,熟悉虎门、厚街、长安、南城、东城、万江仲裁庭办案规则,可协助劳动者整理劳动关系证据、起草仲裁申请书,代理劳动仲裁、诉讼,帮助劳动者依法主张工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赔偿等权益。 最后提醒:个案裁决结果不能直接等同于所有案件的处理结果,案件成败取决于证据、入职时间、时效等细节。如果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建议尽早咨询律师评估案件,及时固定证据,防止超过仲裁时效丧失维权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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