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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张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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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普法:小区、工业园厂区人车碰撞,同样参照交通事故规则处理


很多东莞市民存在误区,认为只有在市政马路发生人车碰撞才算交通事故,在小区内部道路、工业园厂区内被车辆撞伤,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不会处理,保险也不用赔。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大量同类案件提醒大家:封闭小区、工业园区厂区内发生人车碰撞,即便不属于法定“道路”,只要报警,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后,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赔偿规则、保险理赔标准和普通交通事故基本一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也再次确认,道路以外区域发生车辆通行事故,交警可以参照交通事故程序调查取证、出具事故证明,用于后续民事索赔。在东莞,像虎门、厚街、长安众多工业园厂区,以及各个居民小区内部道路,都属于这类“道路以外”的场所。一旦发生机动车撞伤行人,伤者可以直接拨打122报警,交警会到场勘查、固定证据。

区分一个关键点:如果小区、厂区允许社会车辆自由进出,属于法律定义内的“道路”,直接按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如果是严格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不能随意进入,则属于非道路事故,但依旧参照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赔偿标准、交强险理赔规则处理。交强险条例也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地方通行致人损伤,赔偿可以比照交强险执行,保险公司不能简单以“事故发生在厂区、小区里面”为由拒赔。

这类事故,同样可以适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遇到肇事方无力垫付、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或者肇事逃逸的情形,受害人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丧葬费。救助基金垫付费用后,会依法向肇事责任人追偿,伤者无需承担偿还义务。伤者本身没有直接偿还的义务,但如果伤者或家属后续从肇事方拿到赔偿款,应当在垫付金额范围内,把对应款项退还给救助基金;伤者仅有协助基金追偿的义务,不用自己掏钱偿还。

发生小区、厂区人车碰撞,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及时报警、送医,留存监控、就医票据、现场照片等证据。后续协商理赔时,保险公司经常会以“厂区、小区不属于道路”为由压低赔偿甚至拒赔,受害人家属维权难度较大。

在东莞,厂区、小区的人车损害案件,证据收集、责任认定、保险抗辩都有本地裁判特点。遇到这类纠纷,建议尽早咨询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协助对接交警,固定证据,核算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赔偿项目,必要时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长期办理东莞交通事故、厂区人身损害案件,熟悉东莞各镇街办案流程与裁判口径。如您在东莞遭遇车辆伤人事故,可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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