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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通事故: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有过错,可减轻机动车赔偿责任很多人存在一个固有观念,认为机动车撞行人,无论什么情况,机动车一方都要全额赔偿。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本地大量交通事故案件提醒大家:交通事故赔偿不是简单的 “机动车全责”,行人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存在明显过错的,可以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随意翻越护栏、不走过街天桥、不利用人行横道横穿机动车道,属于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先行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有证据证明行人存在过错,应当根据过错大小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完全没有过错,最多承担不超过 10% 的赔偿责任;只有行人故意碰瓷造成事故,机动车才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 在东莞长安、厚街、虎门等镇街,经常出现行人翻越护栏横穿马路引发碰撞的案例。交警会结合监控、现场痕迹、车速等证据划分事故责任。行人翻越护栏、违规横穿马路,一般会认定行人承担事故次要甚至同等责任。责任比例会直接影响后续赔偿总额,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失,会按照双方过错比例分摊。但要注意,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不按事故责任比例扣减。 很多机动车驾驶人遇到这类事故时,担心自己需要承担全部赔偿,急于私下高额协商赔偿。其实,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调取道路监控视频,固定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的证据。监控录像、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都是证明行人存在重大过错的关键材料,也是后续保险理赔、诉讼中减轻赔偿责任的核心依据。 如果事故造成行人重伤,抢救费用压力巨大,符合条件的受害人还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丧葬费。救助基金垫付费用后,会依法向肇事责任人追偿,伤者无需承担偿还义务。伤者本身没有直接偿还的义务,但如果伤者或家属后续从肇事方拿到赔偿款,应当在垫付金额范围内,把对应款项退还给救助基金。 需要区分的是,即便行人存在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的过错,机动车驾驶人依然负有安全观察、及时避让的义务。如果司机存在超速、分心驾驶、刹车不合格等情形,依然会加重机动车一方责任。责任划分需要综合双方全部过错来认定,不能只看行人违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协商、诉讼索赔专业性较强,责任比例直接决定最终赔偿金额。无论是机动车一方还是受害行人,对事故认定书结论有异议,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遇到这类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固定证据,合理划分赔偿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长期处理东莞交通事故纠纷,熟悉东莞各镇街交警办案规则与法院裁判口径。如您在东莞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认定、赔偿相关法律疑问,可联系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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