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属被刑事拘留了,关在东莞看守所,现在能取保候审吗?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得知亲人关押在东莞看守所,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能否办理取保候审。很多家属误以为取保就是无罪释放,这里要先厘清核心概念: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人先出来,但案件侦查、审查起诉程序继续推进,不等于案件撤销、不等于无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结合东莞公安、检察院办案实务,下面详细讲解取保条件、黄金时间、禁止情形以及申请流程。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才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第一,涉嫌罪名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第二,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综合判断没有社会危险性,不会逃跑、串供、毁灭证据、再犯罪;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不会产生社会危险;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变更强制措施。 东莞刑事案件拘留阶段有37天黄金取保期,这是申请取保最重要的窗口期。前30天属于公安侦查阶段,由公安审查是否提请检察院批捕;第30天至37天,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这两个阶段都可以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如果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一般会直接办理取保释放;一旦批准逮捕,后续再申请取保难度会大幅提升。 有几类案件,东莞办案机关一般不予取保: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自伤自残方式逃避侦查;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毒等重大案件;有串供、毁灭证据、逃跑风险;多次犯罪、有前科劣迹。即便符合基础条件,如果被害人没有谅解、没有退赃退赔,也会降低取保成功率。 取保有两种担保方式,二选一,不能同时使用:第一种是保证金,起点1000元,办案机关结合案情、当事人经济情况确定金额,案件办结、遵守取保规定后可以退还;第二种是保证人,保证人要求和本案无牵连、有固定住所和收入、人身自由不受限制,监督嫌疑人遵守取保义务。 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传讯及时到案;不能随意离开东莞(所居住的市、县),外出需要提前向办案机关申请;不能干扰证人,不能毁灭、伪造证据;不得进入特定场所、接触特定人员,按要求上交护照、驾驶证等证件。违反规定,会没收保证金、收监羁押。 家属自行申请取保,容易出现理由单薄、材料准备不足的问题。实务中,委托律师介入更高效。律师可以前往东莞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涉案金额、情节;向办案单位提交书面取保候审法律意见书,阐述无社会危险性的理由;在检察院批捕阶段,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家属不能直接进入看守所会见,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在押人员。 很多家属存在误区:交保证金就一定能取保;取保出来就没事、不用判刑。这两个想法都是错误的。保证金只是担保手段,是否取保看案件本身;取保后案件继续办理,后续仍然会移送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存在判处实刑收监的可能。 家属收到拘留通知后,第一时间要确认涉案罪名、办案单位、关押看守所;尽快委托律师会见,评估取保可行性,抓住37天黄金期。如果错过批捕前的窗口期,后续只能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难度明显变大。 一旦家属被刑事拘留,不要轻信花钱“捞人”的说法,谨防诈骗,应当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开展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A座25层,专注东莞看守所刑事辩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法律意见。 |
首页
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