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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退回补充侦查?能退几次?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很多家属会收到“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通知,大多不清楚这是什么程序、意味着好事还是坏事。东莞刑事律师张瑞山普法说明:退回补充侦查,简单来说就是检察院审查案卷后,认为现有证据不够扎实、部分事实没有查清,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收集证据,补完之后再重新移送检察院审查。 退回补充侦查不是代表案件一定会无罪,只是证据层面需要补强。检察院在阅卷之后,如果发现存在嫌疑人供述和书证矛盾、关键证据缺失、涉案金额没有核实清楚、同案人员尚未查清等情形,就可以作出退查决定。这是刑事诉讼中正常的办案流程,在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诈骗类案件里比较常见。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退回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一次的期限是1个月。公安机关要在一个月之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收集好补充的证据材料,再移送回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会重新起算。两次退查是法定上限,不能无限次反复退回。 我们可以分情况看懂退查之后的走向: 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补证完毕移送回来,检察院继续审查。如果证据补齐,符合起诉条件,就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证据依旧不足,检察院可以启动第二次退查。 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这是最后一次补证机会。第二次补查结束再次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再次审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应当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将被释放,不会起诉到法院。 东莞本地实务当中,家属容易踩两个误区。第一,不要觉得退查就等于要放人。很多时候退查只是让公安补流水、核实被害人信息、做价格鉴定等常规取证工作,补完证据照样会起诉。第二,也不用过度恐慌,退查也是辩护的窗口期。律师可以结合证据短板,提交法律意见,和检察官沟通,争取不起诉或者降低量刑建议。 补充侦查阶段,律师依然可以会见当事人,跟进取证方向。如果当事人处于羁押状态,律师也可以适时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争取变更为取保候审。 提醒家属,退查周期叠加之后,整体办案时间会拉长,要有合理预期,及时和律师保持沟通,抓住辩护时机。 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A座25层。擅长东莞地区刑事辩护,37天黄金取保、看守所会见、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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