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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张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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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配偶没有在借条上签字,能否主张夫妻共同债务?(东莞民间借贷普法)


很多债权人在东莞出借资金时,只有借款人一人在借条签字,事后起诉希望配偶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很多人误以为:没签字就不用还钱,或者婚内借钱一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两种理解都不对。结合东莞各法庭审判口径,配偶未签字不直接等于不是共同债务,也不等于必然是共同债务,要按《民法典》1064条分情形判断。

第一种情形:借款金额不大,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即便配偶没有签字,债权人可以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日常家事代理范围内的借款,用于买菜、房贷、孩子教育、家庭医疗等,东莞法院一般直接推定为共同债务;配偶想要免责,需要举证该款项没有用于家庭生活。

第二种情形:大额借款,明显超出普通家庭日常开支,这也是东莞民间借贷最常见的类型。此时举证责任在债权人,债权人必须提交证据证明三项事实之一,才有可能让配偶共同还款:一是配偶事后追认,比如微信承认欠款、转账还本付息、出具还款承诺;二是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三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在虎门、厚街、长安大量工厂老板借贷案件中,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工厂,配偶是股东、参与管理、收益用于家庭,即便没有签字,法院大概率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里有几个东莞办案高频误区需要提醒。第一,仅仅转账到配偶银行卡,不一定直接认定共同债务,如果配偶能够证明只是代收、不知情、资金马上转出给借款人,依然可以免责。第二,夫妻一方独自经营,配偶没有参与经营、没有分享经营收益,借款只是一方个人经营资金,一般认定个人债务。第三,债权人不能仅以“借款发生在婚内”就要求配偶连带清偿,旧规则早已不再适用,大额债务不能再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实务上的风险防范建议:出借大额资金,优先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条上签字;如果当时来不及共同签字,后续可以通过微信、录音让配偶确认借款事实,留存追认证据;放款时备注借款用途,保留资金流向凭证。一旦起诉,管辖可以选择被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对应的法庭。证据不足贸然起诉配偶,该部分诉求会被法院驳回,白白增加诉讼成本。

张瑞山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联系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A座25层,专注东莞民间借贷、货款纠纷、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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