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案件难点认真求证


“秦岭细鳞鲑生活于秦岭地区海拔900米至2300米的冷水溪流中,受环境和人为因素影响,一度濒临灭绝,我国将其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随着秦岭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秦岭细鳞鲑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办案检察官李海燕说,本案中两名男子的非法捕捞行为,致使秦岭细鳞鲑种群面临一定风险、生物多样性功能受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行政机关需要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记者采访得知,秦岭北麓检察院今年7月刚刚设立,是陕西省跨区划检察改革正式启动后,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4家派出检察院之一。这起案件也是秦岭北麓检察院成立以来办理的第一起跨区划保护野生动物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提起办理案件中遇到的难题,李海燕感慨颇深。

“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给秦岭细鳞鲑种群保护带来了怎样的危害,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影响是什么?”李海燕说,这些专业问题曾经一度困扰着办案团队,一旦理解不准确就会导致检察建议书存在瑕疵甚至出现根本性错误。

为此,检察官们从陕西师范大学请来了专门从事生态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叶新平教授。

据叶新平介绍:“秦岭细鳞鲑是一种食肉性鱼类,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在秦岭山溪中,它位于食物链的顶端,称得上是河流中的‘统治者’。在一个生态系统中,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生物虽然数量较为稀少,但通常都是判断这个生态系统是否完整和健康的重要指示物种。”

叶新平认为,由于生物栖息地质量变化与人类活动的干扰会作用于河流的水质、水流和生物等方方面面,而处于生态位顶端的生物通常会有将这些作用累积和放大的反馈表现。如果食物链中的某一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到整个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导致河流生态系统失去平衡,水生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不仅不是小题大做,而是意义重大。”叶新平的分析让办案团队豁然开朗。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建站ABC 建站ABC提供技术支持
  • 首页
  • 微信
  • 电话
  •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