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定制产品泛滥   质量检验结果存疑


  在某购物平台上,记者注意到,不少店铺售卖私人定制的美白霜、祛斑精华液、抗老桃花霜等带有功能性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这些产品的价格大多在百元左右。其中号称“高级修复方案”的产品,一套下来总价在300元以上。

  这些商家自制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功效主要集中在“美白、淡斑、祛皱、抗老”等方面,在售卖服务上也有自己的一套流程。

  以“某祛斑修复馆”为例,客服介绍其售卖的祛斑霜虽然外包装相同,但每一瓶里面的成分不一样。商家可根据客户的长斑位置、时间进行“特殊的成分搭配”。紧接着,对方发来一张“搭配室”的照片,彼时已是晚上11点,客服称“如果现在下单可立即进行现场配置,‘对症下药’,用完就见效果”。

  至于具体效果,客服进一步解释称,如“肌底层改善”“避免黑色素游离沉积”等。当记者问及是否具备相关质检证书和国妆“特”字审批时,对方发来了“特”字号备案证明,不过被问及“私人定制”的美白霜和送检的产品成分、制作工艺是否相同时,对方含糊回答道:“出一瓶,检一瓶,肯定忙不过来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部分地区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明确指出“特殊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不参加试点。

  受访专家指出,从通知内容来看,美白霜、祛斑精华液等属于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不允许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

  “试点的个性化服务仅限于被选取企业的普通化妆品。不能以试点为名,扩大使用范围。”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说,如果商家卖此类定制化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会因化妆品销售没有备案受到处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如果商家擅自销售未经备案的化妆品,将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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