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进水快递损毁 非不可抗力应担责


2022年6月,赵某通过某快递公司邮寄了10部手机。当手机包裹转运至目的地城市时正值暴雨,快递仓储点进水,尚未派送的手机因被水浸泡而受损严重。经鉴定,赵某邮寄的10部手机价值为52960元。后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赵某遂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手机损失。

快递公司认为,2022年6月30日,目的地城市连降暴雨,周围排水系统堵塞,导致积水倒灌进入公司仓库,大量快递被淹没,其中包括赵某邮寄的手机。因此,赵某的手机损失是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快递公司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2022年6月30日的降雨属于无法遇见的自然灾害。暴雨来临前,政府相关部门已发布预警提醒市民采取预防措施,属于快递公司能够遇见的天气情况,应提前准备应急设备避免快递被浸泡。由此可见,快递公司对于赵某手机损坏的原因亦是完全能够预见并可以避免的,故快递公司主张的不可抗力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免责,应对赵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在气象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前做好预防和应对措施,快递公司可采用全封闭式的运输车运输货物,针对存储货物的厂房和设施应重点巡查,避免渗水进水导致货物浸泡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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