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练座椅翻倒,公园管理方与老人责任如何划分】



近日,一则新闻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75岁的王老太在公园晨练时,因座椅翻倒摔伤,经医院诊断为腰椎体骨折,并进行了手术治疗。后经鉴定,王老太构成十级伤残。家属将公园管理者某公园设施养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万余元。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公园座椅存在老化失修的情况,公园管理方未及时维修养护,对损害发生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王老太作为老年人,应对自身安全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本应预见公园座椅并非健身器材,借力锻炼存在一定危险性,但没有予以防范,这也是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之一。


根据法官庭后的解释,案涉公园是免费向公众开放的服务场所,为游客提供安全的休闲娱乐环境是公园的主要公共服务内容。公园管理方应当对入园游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日常应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公园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修,避免“被忽视”的安全风险。


在此案件中,我们看到了一个重要的警示:无论是公园管理者还是游客,都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增强安全意识。而本案中王老太的行为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她将座椅作为锻炼工具进行拉抻身体、左右摇摆锻炼,这一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在借力座椅的过程中,她没有充分认识到座椅的老化失修问题,也没有对自己的安全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


然而,公园管理方在此事件中也难辞其咎。座椅作为公园内的公共设施,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然而,该座椅存在老化失修的情况,公园管理方却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这无疑是对游客安全保障义务的忽视。


那么,责任该如何划分呢?根据法院的判决,公园管理方应承担60%的责任,而王老太则应承担40%的责任。这意味着公园管理方需要赔偿王老太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这一判决也提醒了其他公园管理者,应当加强对公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游客的安全。


总的来说,这个案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的机会。无论是公园管理者还是游客,我们都应该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游客行为规范,避免因不当使用公共设施而陷入危险境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休闲娱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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